根据最新研究,全国2543家工业园区碳排放量占比已高达31%,园区经成为我国完成双碳目标过程中的一块硬骨头!以下为各省份零碳园区相关目标:
1、北京:到2025年,重点工业园区、产业集群VOCs环境浓度较监测基准年力争下降10%以上。
2、上海:“十四五”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完成一批高质量的低碳发展实践区(含近零碳排放实践区)和低碳社区(含近零碳排放社区)。
3、天津:应与实施主体的自身条件相结合,重点分析示范建设的基础条件、技术优势和减排潜力,明确组织管理、目标任务、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。
4、重庆:培育一批绿色工厂、绿色园区,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,构建绿色工业体系。
5、成都:到2025年,力争建成近零碳园区、工业企业、公共机构、景区共不少于30个;建成近零碳社区不少于30个,实现区(市)县全覆盖。
6、深圳:“十四五”期间,分批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,建立实施效果动态跟踪评价机制。
7、广东:到2025年,宣传推广我省近零碳排放区建设经验,在全社会各行业领域引领“零碳”发展新风尚,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实践经验。
8、江苏:以能源活动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为重点,研究制定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指标体系和建设指南,强化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政策支持。
9、浙江:《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(2022版)》,设立资源利用绿色化、基础设施绿色化等7大项评价指标,鼓励园区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,开展工业节能诊断。
10、山东:积极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。在青岛、烟台、威海等市及其他基础条件较好、有建设意愿的地区,率先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技术创新。
11、四川:力争到2025年,建成一批近零碳排放园区,在近零碳路径探索、场景打造、投资融资、技术应用、数字赋能、统计核算、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。
12、湖北:试点区域和领域必须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,具有一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基础,且减碳空间较大、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。
13、福建:依托宁德、泉州、莆田、福州的新能源产业园区,推动零碳智慧工业园区的创新示范应用。
14、安徽:构建入河排污口和重点工业园区监测体系,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监测试点。
15、江西:深化实施低碳试点示范。扎实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、低碳园区试点等工作。
16、广西:按照国家部署,适时选择基础好、特色鲜明、代表性强的城镇、工业园区和企业,探索开展近零碳或零碳试点建设。
17、贵州:提升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。以清镇经济开发区等为重点,适度发展20个国家或省级的绿色产业示范基地,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、资源能源梯级利用、污染物集中高效处置的样板。
18、湖南: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建设。强化低碳城市、低碳工业园区、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,完善试点考核评价体系。
19、河南: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建设,持续开展低碳试点城市、县(市)、社区、园区和示范工程建设。
20、河北:在张家口市实施二氧化碳达峰综合性示范工程,推动近零或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。
21、陕西:深入推进延安市和安康市2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,鼓励各市(区)积极开展低碳城市建设,创建低碳园区、低碳社区、低碳校园等。
22、山西:2025年底前,完成首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项目建设,低碳试点建设取得新进展,低碳、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效应初步显现
23、内蒙古:实施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,基于园区用能水平和负荷特性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,激励园区自备电厂参与调峰,实现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。
24、海南: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。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、修编既有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。
25、辽宁:积极争取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改造模式.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。
26、吉林:加快白城、松原“绿电”示范园区建设,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。
27、黑龙江: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0%左右。
28、宁夏:培育绿色园区12个以上、绿色工厂100家以上,开发推广工业绿色产品25个以上;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。
29、甘肃:持续推进嘉峪关工业园区低碳试点建设,鼓励其他省级园区开展低碳改造。继续做好白银市、庆阳市(西峰区)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
30、云南: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碳中和示范区建设,推动西双版纳州碳中和示范区建设。
31、新疆:坚定不移推进企业入园,严格园区准入标准,完善和落实园区环境管理制度,加强环境风险防范。
32、青海: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,打造零碳产业园和零碳电力系统。
33、西藏: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,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,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。